咨询:大学时自由恋爱,毕业后共同生活3年,后共同出资买房,对方父母也出资部分,只登记了男方姓名,婚后其游戏成瘾,夫妻矛盾不断,无法和解,男方主动分居,生有一子,尚2岁,男方不要小孩,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解答:您好,该房产是你们结婚之后买的还是婚前共同出资买的?如果是婚后共同出资买的,应视为双方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的话,应视为双方父母对你们的借款,应按照借款的比例乘以房屋的现存价值予以返回,之后对于房屋的剩余价值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要房屋,则价高者得,另一方应得房屋价值的一半。若双方都不愿意要房屋,应将房屋进行出卖,所得价款平均分配。若一方愿意要房屋,一方不愿意,则由得到房屋的一方补偿另一方。
若是婚前买的,则不属于共同财产,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的话,则您的出资和父母的出资视为借款,应按出资的比例乘以房屋的现存价值返还给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