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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连宇律师
执业资质:1110119**********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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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11月12日|分类:婚姻家庭 |689人看过
咨询:一个有家室的男人给我买的房子我俩分手了,他能要回去吗?
解答:您好,因为不动产权属确定以不动产产权证书登记为准,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您名字,视为对方对您的赠与,而且你们没有夫妻关系,分手后也不用分割该房屋,房屋产权归您所有,对方是没有权利要回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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