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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连宇律师
执业资质:1110119**********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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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11月12日|分类:婚姻家庭 |793人看过
咨询:我和男朋友因感情不和,现在闹分手,男方向我索要其在一起时支付的费用,而且现在男方天天来家里闹,我该不该归还?
解答:您好,如果你们当时没有特别约定的话,您和男朋友在一起时,对方支付的费用相当于其对您的赠与,您可以不归还,就算对方起诉至法院,法院也是不支持的。如果男方一直到您家里闹,可以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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