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连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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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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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的男女双方能否相互继承?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10月22日|分类:婚姻家庭 |419人看过

      咨询:男女双方没领结婚证,共同居住已一年有余。男方无子嗣,到律师事务所立了份遗嘱,表明其过世后,其全部遗产由女方继承。请问这份遗嘱有效吗?


      解答:您好,是有效的,因此您和男方没有领结婚证,因此,您和他是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的,因而,双方之间没有继承与被继承的法律关系,所以他立的应属于遗赠协议,而不是遗嘱,遗赠协议是遗赠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财产,在法律上,应先执行完遗赠协议,如果还有剩余的财产,再按法定继承来继承,因此,该协议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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