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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连宇律师
执业资质:1110119**********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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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10月22日|分类:婚姻家庭 |393人看过
咨询:母亲离婚后,拥有一套房产和现金,我跟随母亲生活。母亲后来与另外一人结婚,双方没有任何协议,也没有婚前公示,对方女儿有权继承我母亲的房子和现金吗?
解答:您好,因为您母亲的房子及现金是在再婚之前取得的,属于她的个人财产,您母亲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支配该财产;若您母亲没有指定该财产归谁所有,而且与对方的女儿形成抚养关系的,那么对方女儿和您同样有权继承您母亲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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