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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连宇律师
执业资质:1110119**********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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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10月22日|分类:继承 |310人看过
咨询:兄弟两个家是农村的,一个在家务农赡养两位老人直至离世。另一个在很早的时候外出务工,在其它城市已买房定居,没有给老人养老送终。现在农村拆迁搬入社区。在外定居的哥哥想回来和他兄弟抢房屋居住权。请问他是否还有和他农村的兄弟共同分享新社区房屋的权利?
解答:您好,两兄弟作为老人的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都有权继承其房产。但,对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一方,可以不分或者少分。具体分与不分,可以由兄弟两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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