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的亲生幺爸被车当场撞死,他死前只有我父亲一个亲生哥哥,但是她还有三个继女,这三个继女都是我们幺妈的,当时与我们幺妈结婚的时候最小的一个都满18岁了,但是我幺爸幺妈他们两个跟幺女是在一起生活的,之间的感情也很融洽,我幺妈是去年去死的,但我幺爸的户口没跟她的幺女在一起,是独立的一个户口本,请问这几个继女能否享受我幺爸的赔偿金?
解答:您好,首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不适用继承。但是它的分配方法同法定继承一样,先由第一顺序人依法分割,没有第一顺序人的,再由第二顺序人依法分割。精神抚慰金的权利人为死者的近亲属,即配偶、父母和子女,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由死者的其他近亲属享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针对您所述,在您幺爸同继子女一直在一起共同生活,并且感情融洽,有可能双方之间已形成了抚养关系,需要具体的证据证明,她们对您幺爸进行了赡养,那么她们就是第一顺序人,可以分得您幺爸的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