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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内容自己模糊难以辨认,是否还具有效力?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10月10日|分类:继承 |803人看过

      咨询:你好,我父亲生前自己书写了一份遗嘱,有任何见证人,也未做公证。两个月前他去世了,我们在整理遗物时发现这封遗嘱。但遗嘱上的内容字迹不清楚,签字无法辨认,请问这份遗嘱还有效吗?


      解答:您好,有效的自书遗嘱有以下的要求:(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如果您父亲留下的遗嘱如果具备以上要件,那么有效。鉴于您父亲遗嘱上的签名不清的,可能效力会有瑕疵,会被认定为无效。建议做相关鉴定,并保留原件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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