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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说法】广州公司必须知道的法律知识(一)公司法

2019年01月24日 | 发布者:陈嘉 | 点击:413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导言】随着这些年政府从管理者到服务者的观念转型,加上李克强总理放出的豪言,要让人人成为创业者,国务院随即减少审批事项多达几百项,以及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司法》适时修改,让创办公司的门槛进一步降低,可以预想到,


【导言】随着这些年政府从管理者到服务者的观念转型,加上李克强总理放出的豪言,要让人人成为创业者,国务院随即减少审批事项多达几百项,以及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司法》适时修改,让创办公司的门槛进一步降低,可以预想到,在经历08年全民炒股热潮之后,新一波的全民创业大格局将打开,尤其对年轻热血大学生更加如此,但热血背后,看看现在民营企业的存活年率,可能又让人倒吸一口冷气:据统计,中小民营企业的存活年龄仅为3.5年,这期间,固然有发展、管理、决策的原因,但法律意识淡薄、导致企业在存活发展中,碰到了高压线变成非正常死亡的案例也屡屡发生,现在,陈嘉律师从多年的企业法律顾问经验,总结出广州公司必须知道的一些法律知识,以供广州公司参考。


创业者密切关注的,我认为,应该为《公司法》、劳动法(包括《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合同法。

首先,一个创业者最先碰到的问题就是,应该就是如何成立一个组织机构,好让自己大展拳脚,所谓一个好汉三个帮,单靠一个人,势单力薄,所以自然而然地想到多个志同道合地小伙伴一起,重新演绎《中国合伙人》之路,而目前来说,我国主要创业用到的企业有下列几种模式:

创立的企业可以选择不同组织形式,如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等。

1、公司:公司以自己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股东以其出资承担有限责任;

2、合伙:普通合伙人无限连带责任;

3、个人独资企业:无限责任

4、个体工商户:无限责任

很多创业者可能会问到,这三种模式何种最佳?在2013年以前,公司有最低的注册资本(3万元)限制,而且有经营场地的要求,因此,许多创业者望而却步,没有选择公司,而选择了合伙、个体工商户等方式,但2013年修改后,公司法取消了注册资本以及一个地址只可以注册一个公司的要求,理论上,“1元公司”以及“一个地址注册多家公司”都是可以存在,因此,公司的优势无疑凸显出来:股东仅以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而其他方式均要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孰优孰劣,一眼看出。而公司的两种形式中,以有限责任公司更为创业者青睐,因此,陈嘉律师建议:从自身降低风险,稳步发展的方向看,创业者选择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作为自己首个创业的组织形式更为有利;

选择了有限公司制,如果想简单成立,可以自己跑跑工商、国税地税,然后成立公司,也可以找个代理公司代为注册,但如果一开始就想做长远的发展,那么就应该非常重视公司章程,仔细地设计公司的各个机构,比如股东持股、董事会、监事会。阿里巴巴在美国成功上市,固然是马云的决策、眼光、视野起主要作用,但马云在阿里的发展中,从99年的18罗汉开始,采用多种股权持股模式、股权激励模式,也是激励员工、股东力争上游的不竭源泉,马云说想做102年的企业,可见他从开始就已经注重细节与规则,而法律就是守护神,人总会老去,要基业常青,就要靠法律去守护自己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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