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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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与员工协商一致,直接调整工作地点合法吗?

发布者:陈嘉律师|时间:2025年09月19日|分类:拆迁安置 |199人看过


问题

近期有客户咨询:近期企业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由于赔偿的方案比法定数额低,所以员工不同意。现在企业决定直接将员工调离现在的工作地点到一个较远的区域,并要求员工限期报到,企业的做法合法吗?

律师回答

我们认为,如果企业决定将员工调整至较远的工作地点,应当关注好以下几方面以避免违法:

1、劳动合同有无对工作地点进行明确约定?

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明确的工作地点,则员工签订合同时已知晓工作地点的具体区域,这个是企业调整工作地点的必要前提。

2、劳动合同中有无要求协商一致才能变更的约定?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有企业应当跟员工协商一致,才能变更约定内容,因此企业应当依照该合同约定,先与员工就工作地点的变更进行协商。

3、如果协商不一致,企业单方调整是否出于生产经营需要?

如果协商不一致,企业方决定单方调整,需要证明基于生产和经营需要,不能降低工资,也不能有歧视性、侮辱性。

4、调整后的工作地点是否对员工生活产生明显的影响?

很多时候,员工可能在本区域已经形成稳定的生活,比如正常的居住、子女教育等。如果企业调整工作地点后,可能会对员工生活产生明显影响。参考2013年《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劳资纠纷预防处理工作的意见》提到:“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如果企业决定对员工调整至较远工作地点(跨区域),建议做好通勤补助,否则也可能构成违法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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