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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4、成功办理建筑行业九级工伤理赔案例
2026-06-11
发布者:林珍粦律师|时间:2026年06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 |26人看过举报
经典案例4、林珍粦律师成功办理建筑行业九级工伤理赔案例
一、案情简介
委托人系某泉州市晋江市建筑劳务公司木工,在安置房项目工地拆模板时,不慎被模板砸伤颈部,经诊断为无骨折脱位型颈脊髓损伤(Frankel C型)、左侧第7肋骨不完全性骨折等严重伤情。因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工伤保险,且在工伤待遇赔付标准上存在争议,委托人委托林珍粦律师介入维权。
二、办案过程
(一)工伤认定与伤残鉴定
林珍粦律师接受委托后,协助委托人固定劳动关系、事故经过、完整医疗病历等核心证据,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经核查,晋江市人社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认定委托人所受伤害为工伤。
随后,林珍粦律师协助委托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经泉州市及福建省两级鉴定,委托人伤情最终被评定为伤残九级,未达到生活自理障碍等级,同时结合伤情确认停工留薪期为6个月,为工伤待遇计算奠定了法律基础。
(二)劳动仲裁维权
因用人单位未参保工伤保险,所有工伤待遇均需由用人单位承担。林珍粦律师代表委托人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解除,并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差额等共计27万余元。
庭审中,针对用人单位提出的“未登记入册、工资标准异议”等抗辩,林珍粦律师逐一提交证据并进行法律论证:
1. 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及工伤事实;
2. 依据社平工资核算委托人月工资标准;
3. 明确未参保情况下用人单位的全额赔偿责任。
三、案件结果
1. 劳动关系解除:仲裁委确认双方于2023年10月18日解除劳动关系。
2. 用人单位全额赔付:裁决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各项工伤待遇共计187937.17元(已扣除先行支付的3万元),具体包括:
? 医疗费差额:2371.17元
? 住院伙食补助费:1110元
? 住院护理费:2960元
? 停工留薪期工资:50760元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6140元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2298元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2298元
四、典型意义
本案是林珍粦律师经办的一起典型的未参保建筑行业工伤纠纷,涉及事实劳动关系认定、未参保工伤待遇全额赔付、停工留薪期与伤残等级核定等核心难点。林珍粦律师通过专业的证据梳理、精准的法律适用及有力的庭审辩论,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全额工伤赔偿,切实维护了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的成功办理,为同类未参保建筑工伤案件提供了实践范本,彰显了林珍粦律师在复杂劳动争议中“以证据为核心、以法律为依据”的专业价值,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工伤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