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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1、李某与某建设公司工伤待遇争议案——律师精准调解实现工伤职工权益最大化
2026-05-14
发布者:林珍粦律师|时间:2026年05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 |36人看过举报
一、案情简介
李某系某建设公司分包的厦门市2022某地块总承包建设工程项目外架工。2023年10月21日,李某在工地作业时不慎踩滑摔倒,造成左侧多发肋骨骨折(7-10肋)、双肺下叶挫裂伤等多处损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
2024年1月3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李某所受伤害为工伤。2024年4月26日,厦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鉴定其伤残等级为九级;后确认停工留薪期为5个月(含取内固定1个月)。
因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工伤待遇,李某委托林珍粦律师向厦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解除,并主张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277359元。
二、办案难点
1. 待遇计算争议大:双方对停工留薪期时长、本人工资基数、一次性医疗/就业补助金计算标准存在分歧,用人单位对高额赔偿存在抵触情绪。
2. 程序推进压力大: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已完成,若直接裁决,用人单位可能拖延履行,导致职工权益兑现周期延长。
3. 资金保障需求迫切:李某因伤休养期间收入中断,急需工伤待遇支付后续康复及生活费用,希望尽快拿到赔偿款。
三、林珍粦律师办案思路与策略
(一)精准梳理证据,夯实赔偿基础
林珍粦律师全面收集《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停工留薪期确认书》、医疗病历、工资流水等核心证据,对照《工伤保险条例》及厦门市地方标准,逐项核算工伤待遇: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9个月本人工资(8460元/月)计算为76140元;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结合厦门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劳动关系年龄差,按0.2系数分别计算为49068元;
? 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受伤前月均工资16416元主张6个月,同时认可鉴定确认的5个月作为协商基础;
? 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据实主张。
(二)以调解为核心,平衡双方利益
林珍粦律师考虑到工伤职工急需用钱的实际情况,未单纯追求裁决金额,而是主动向仲裁委申请调解,向用人单位阐明:
1. 工伤认定及伤残鉴定结论明确,用人单位败诉风险极高;
2. 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将增加企业时间成本与声誉风险;
3. 调解可快速了结纠纷,同时保障职工基本生活需求。
最终提出“保底赔付+基金核付补差”的调解方案:除医疗费外,工伤待遇总额保底190000元,若工伤保险基金核付金额不足,差额由用人单位于2025年3月30日前补足,同时约定逾期支付违约金5000元,既保障职工最低赔付标准,又缓解用人单位即时资金压力。
(三)细化协议条款,防范履行风险
为避免用人单位事后违约,林珍粦律师在调解协议中明确:
1. 劳动关系于2024年8月1日解除,为后续待遇申领扫清障碍;
2. 用人单位需于2024年12月20日前配合完成工伤待遇申报,确保基金及时核付;
3. 医疗费归用人单位所有(已垫付),其余待遇均归职工;
4. 若用人单位未按期补足差额,职工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并主张5000元违约金,强化协议约束力。
四、办案结果
在林珍粦律师的主导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厦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仲裁调解书:
1. 确认双方劳动关系于2024年8月1日解除;
2. 用人单位承诺工伤待遇(除医疗费外)保底支付190000元,差额部分于2025年3月30日前付清;
3. 明确逾期履行的违约责任,为职工权益提供双重保障。
该结果既避免了漫长的诉讼程序,又确保李某能快速获得稳定赔付,实现了“效率与权益”的双重平衡。
五、典型意义
本案是林珍粦律师办理工伤待遇争议中“以调解促共赢”的典型范例:
1. 对职工而言:避免了冗长的裁决、执行程序,快速拿到保底赔偿,解决了生活急需,同时通过差额约定保障了法定待遇不缩水;
2. 对企业而言:通过调解降低了即时赔付压力,避免了诉讼带来的额外成本与声誉影响;
3. 对行业而言:为同类工伤案件提供了“证据梳理—利益平衡—风险防控”的可复制操作路径,彰显了律师在劳动争议化解中的专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