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同红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房产纠纷继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大水冲了龙王庙 半夜偷拆邮政局

发布者:李同红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邮政储蓄 |583人看过

邮政系统经过改制,基层的邮局虽然已经算不上行政单位了,但是好歹也有事业编制,与咱们普通老百姓也算是有一定区别的。但是在拆迁办来看,这点差别可不是什么差别,一样要“平等对待”。这不,南京市江宁区方山邮局的工作人员一早去上班,却赫然发现自家单位已成一片废墟,大批信件和办公用品就被直接埋在废墟里。这可不是盗贼半夜光顾,而是拆迁办的“误拆”。

虽然拆迁办口口声声称是“误拆”,但种种迹象表明,这可是一次故意的“误拆”。拆迁办与邮局方面就安置与补偿拆迁问题已经联系了将近一年时间,而且还采取过断水断电的手段强制逼迁,邮局早就成为了拆迁办的眼中钉肉中刺。想必是拆迁办着了急,也就一不做二不休,趁着深更半夜无人,一拆了事。

这误拆可谓是中国式拆迁的典型一幕。首先是吃软未遂,双方价格谈不拢。然后就是直接硬来,不顾程序,霸王硬上弓。做成既成事实,逼得你不得不接受补偿协议。即使是邮局这样稍微还有些身份的单位,也不得不服了软,认了倒霉。当然了,邮局还算是有了优待,拆迁办是半夜强拆,虽然损失了财物,也没有伤了人命。也可谓是给足了面子。

但是一般的老百姓就没有这么好的命了。这南京的邮局拆迁,征地拆房的依据还算是合法的,所谓的为了迎接青奥会改善城市形象云云。但是从全国所有酿成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征地拆迁来说,非常突出的一个共同点就是征地手续不全,程序严重不合法。以《土地管理法》为核心的一系列土地管理法规,在地方政府看来,基本上都是可有可无之物。领导兴之所至,想拆哪拆哪,国家确定的严格的征地拆迁审批程序,在很多地方都成为了一张废纸。更要命的是,政府的拆迁补偿标准大大低于法定标准。失去了土地的农民面临的几乎就是流离失所的命运,发生大规模的抗争也就不足为怪了。

地方政府为什么敢如此肆意妄为。除了巨大的土地开发利益驱使外,缺乏有效的权力监督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各地方尤其是县一级层面,政府可谓是占据了最为重要的主导地位。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基本上都成为了政府的附庸,根本不可能成为监督政府公权力运作的有效机关,人大也基本上居于靠边站的地位。权力分立的界限也一再地模糊了。某些地方组建的征地拆迁领导小组中,居然由人大主任来担任主任,由检察长与法院院长担任副主任。国家法定的权力机关与司法机关都直接地参与到了拆迁这一行政事务的运作当中。要他们自己监督自己,基本就是玩笑话。征地拆迁官司立案难,也基本都根源于此。因为法院立案主动权根本不在自己,而要唯政府马首是瞻。被拆迁的人往往连进入正式司法渠道的机会都没有。矛盾由此激化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在这样的一种权力体系中,连体制内的人也要在拆迁利益下拜服,就像南京的这家邮局一样。官方一句“已经达成了拆迁补偿协议”就完全堵住了嘴。更不要说体制外这些软弱无力的小民了。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不屑于守法,而非政府无法可守。破解这样的难题,关键在于限制住政府的权力,让政府权力这个怪兽老老实实地待在笼子里。这个问题看似复杂,但也并非无解。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加强权力的分化,明确政府权力和司法权力的关系及其界限。司法权力独立于政府权力,政府权力要敬畏司法权力。而不能再出现法院院长开着铲车拆房这样令人啼笑皆非的场景了。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