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同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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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房产纠纷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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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关的是与非

发布者:李同红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621人看过

公关的是与非

   -----李同红律师

国家发改委的一纸号令,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淘汰类产品目录中删除。一边是力挺发泡餐具的“中塑协”组织召开政策调整新闻通气会,一边是包装协会再三声明发泡餐具不能被认定为绿色产品。在众说纷纭之中,一纸《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书》,又披露了这之后不为人知的公关隐秘。

在这份《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书》中,某律师事务所接受广东众多塑料企业的委托,为加快推进国家出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行业政策解禁进程,与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质检总局及相关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市场监督部门就上述事宜进行协商,及时推动国家发改委正式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淘汰目录中删除。现在事态的发展可以让我们合理推测,这家律师事务所是信守了约定,成功地“公关”了各个国家部委的。

公关这个词,在当今的中国是越来越火了。小到推广新推出的产品,大到进行企业在危机事件中的形象维护,都要进行各式各样的公关活动。而与市场上公开进行大张旗鼓的公关活动相比,对政府进行的公关,就显得低调多了。而这次发泡塑料的公关进程,也倒是多多少少透漏了政府公关这隐秘江湖的一点讯息。

对政府进行公关,并不是什么坏事,更不能给其贴上违法犯罪的标签。现代社会是民主社会,不管是公民还是企业,都有权利向政府机关表达自己的意愿。盼着政府体恤民情,主动走到身边来了解自己的权利主张,那是奢望。主动地走近政府,递上自己的请愿书,发表自己的肺腑言,不失为一种官民互动的良好途径。为了争取自己的权益而合法地影响政府的决策,这也是一种正常的诉求表达方法。特别是在中国这种代议制不发达的国家,特定利益集团通过公关这种方式反而更能表达自己集团的核心关切。民众表达了自己的意愿,政府也获取了有价值的信息,做出了正确的决策,何乐而不为呢。

但是公关这隐秘江湖也不是风平浪静。基于其不公开性,我们很难知晓表达诉求的利益群体是通过何种方式影响了政府的决策。这其中有何种利益交换?有没有涉及到行贿受贿?其他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是否能得到合理保障?这种不公开的互动过程引起疑虑并非是没有有道理的。即使是在美国这样民主监督机制相对健全的国家,因为K街(美国的院外游说人士云集之处)的公关活动而引爆的政治丑闻也不在少数。但美国也并没有因为这些丑闻而彻底地禁绝院外的公关游说活动,因为这实在是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问题的关键其实在于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参与度。若政策的决策过程透明公开,理由充分。而所有利益相关方的声音都得到了应有的尊重和考量,这样的政府公关自然能够消减外界的猜疑。本次发改委发布声明,给出了解禁的五大理由,也算是主动公开的有益尝试。但是并没有公开与律师事务所和相关企业进行沟通的情况,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而这种遗憾,也让我们对着其中的隐秘有了更多的想象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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