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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领奖背后的尴尬

发布者:李同红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544人看过

无人领奖背后的尴尬

——李同红律师

据报道,马鞍山市安监局为了鼓励居民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问题而设置了举报奖励。但是有些令人意外的是,符合奖励条件的四位举报人都玩起了失踪,安监局根本都联系不上。奖励举报人本是一件好事,再说这安监局也是按上限1000元进行奖励的,而不是像曾经的那个税务局一样充分发挥“自由裁量权”只奖励可怜的1元钱。是举报人犯糊涂吗?当然不是。拒绝露面接受奖励,恰恰说明了这些举报人着实聪明的很。

不管在哪个国家,无论在哪个时代,这举报人大概都是费力不讨好的角色。或许是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或许是出于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益的目的,将骇人丑闻大白于天下,将跳梁小丑、社会蠹虫曝光于人间,从而使罪恶得以膺惩,正义得以彰显。这是举报人为社会做出的不可磨灭的贡献。而这当然也坏了某些人的好事,触动了那些隐秘的黑色利益。于是乎,打击报复自然就不鲜见了,各种卑劣残酷的手段也就使出来了。为了防止打击报复这些举报人、证人,各国的执法当局是想尽办法,绞尽脑汁。一边是为这些举报人证人提供充分的保护,一边是立法对打击报复证人、举报人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科以重刑。而事实证明,也只有为举报人提供周全的保护,让打击报复者见证法律的威严,才能让那些举报人免除后顾之忧,勇敢的站出来为正义作证。

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这在中国已经不是什么新话题了。各项立法,各种规定,看似也不是摆设。然而举报人的悲惨现状可以告诉我们,法律为他们做的还远远不够。中国的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的很差,但是在泄露举报人信息方面倒是得分不低。往往是举报人的举报信刚刚送到举报箱,转眼就摆上了被举报人的案头。而打击报复的现象,可谓是层出不穷,手段也恶劣不堪,可以充分满足各位看官的想象力。有的人被逼的家破人亡,失了工作,丢了地位。更有甚者被关进了大牢,乃至远走异国他乡。那些敢于在法庭上作证指认犯罪的,也往往是像做了什么亏心事,隐姓埋名,生怕罪犯出狱后横加报复。在这样的情况下,举报人拒绝出面接受奖励也就不足为奇了。他们不是清高,不是大公无私到看不上这1000元钱。而实在是多年的生存智慧告诉他们,这钱动不得,若是动了,不知道要惹上什么样的灾祸!

发挥“自由裁量权”,只奖励1元钱,那是对举报人的羞辱。按上限奖励1000元,但是不提供周密的保护,那是对举报人潜在的伤害。曾经多见见义勇为者费力不讨好,出了头,摊上事。但是得不到获救者和社会应有的尊重和承认,真是伤身又伤心。后来出现了各种见义勇为基金会和协会,这才算是为见义勇为者免除了后顾之忧。而各种举报人面临的处境比见义勇为者更为艰险。他们可以不要奖励,但是也不想在自己勇敢地站出来后受到无端的伤害。立法保护举报人仅仅是开始,关键是要将抽象的立法健全成完善的制度,让具体的措施代替模糊的原则,让胆敢打击保护举报人的恶徒受到实实在在的惩罚。也只有这样,才能让那些曝光罪恶的人不至于为罪恶所伤,不至于为不负责任的政府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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