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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贡嫣律师|时间:2016年10月07日|分类:法律常识 |814人看过举报
孩子和房产是夫妻离婚中需要明确的两个关键问题。《婚姻法解释(三)》中对于双方家长在子女结婚购房出资中规定保护了出资家长的权益,但对于贷款房屋在离婚时如何分配相关的司法解释并未有明确。
对于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有,无论是署一人还是两人名字。因此,在离婚分割时是按照共有分割的平分原则。不管离婚时房屋归谁,谁要房屋谁将偿还未偿还的贷款,也就是未偿还的贷款转为房屋的产权人一方的债务,如果原贷款人不是离婚房产分割的产权人,还需要去银行变更贷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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