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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人可以订立遗嘱,律师见证几点须知

发布者:王刚律师|时间:2019年04月18日|分类:婚姻家庭 |824人看过

盲人虽然视觉受障,但只要其思路清晰、意思表达清楚,那么作为一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当然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订立遗嘱。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嘱的形式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形式。盲人因无法自行书写遗嘱,故无法设立自书遗嘱,但是其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设立代书遗嘱。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为了确保遗嘱的效力,律师在进行遗嘱见证时需要把工作做得更加精细、认真, 根据《继承法》、《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文件,结合《遗嘱公证细则》和北京、上海、深圳等各地公证处对于遗嘱公证的要求及几个典型案例,我们总结出律师在进行遗嘱见证时需要谨慎处理的几点:

01

遗嘱见证时,需要两名无利害关系的律师在场

《继承法》规定遗嘱见证需要有两名见证人在场且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为遗嘱见证人。《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规定律师不得办理与本人、配偶或本人、配偶的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业务。因此律师在为客户提供遗嘱见证服务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律师要主动回避,防止将来因为有利益冲突而被法院认定遗嘱无效。从事见证业务的律师必须具备律师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也就是说,实习律师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和律师合办见证业务。


02

确认遗嘱人身份及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继承法》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公证细节》规定公证处应当确认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继承法》的条文并且参照《遗嘱公证细节》的规定,律师在提供遗嘱见证服务时,应当首先确认立遗嘱人的身份以及确认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应当在律师见证书中注明。如果律师对于遗嘱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存在疑惑,为了降低自己的风险,可以要求遗嘱人提供相应机构开具的证明,并在相关的文件中注明“遗嘱人承认自己在订立本遗嘱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让遗嘱人签字确认。

委托协议必须由遗嘱人与律所签订,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员不可代其委托律所。


03

制作谈话笔录

《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规定律师与申请见证的当事人谈话,应当制作谈话笔录,内容可以为:(1)遗嘱人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2)遗嘱人家庭成员情况;(3)遗嘱所处分财产的情况;(4)遗嘱人之前是否订立过遗嘱;(5)遗嘱人未提供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应当详细记录其处分遗产的意思表示;(6)是否指定遗嘱执行人并提供遗嘱执行人的基本情况等。制作好的谈话笔录要让遗嘱人阅读,遗嘱人无异议后,遗嘱人及两名见证律师均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盲人由于无法书写,应当捺印,如果代书遗嘱有多页的,需要在骑缝处捺印,见证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04

遗嘱人意思表示必须真实、遗嘱内容必须合法

律师应审查客户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及所要求见证的事项是否合法。为确保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见证场所必须排除利害关系人的干扰。其次,律师理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帮客户判断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


05

 避免证明材料存在缺陷甚至瑕疵

律师应审查客户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其他文件是否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譬如遗嘱中所涉及的房产,律师应要求遗嘱人提供相应的房产证、购买合同等材料,所涉及的车辆,应当要求遗嘱人提供相应的汽车行驶证、购买合同等材料。为了防范风险,律师还可以要求客户提供所涉财产的有无质押、抵押的证明或者在谈话笔录中记录相关事宜。一般实务中,客户的遗嘱中涉及房产的,律师最好陪同客户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产产权人登记情况,防止房屋产权存在瑕疵。


06

 见证书中的时间、地点必须准确

律师应当在见证书中标明时间,否则可能会导致遗嘱存在不真实的情况而被法院判处无效。


07

律师见证书上为律师亲笔签名

代书遗嘱应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律师应在见证书上签字,并由律师事务所盖章。现在有很多律师有刻有自己名字的文书专用章,虽然专用章使用起来省时省事,但是文书专用章并不具有法律意义上本人亲笔签字的效力,不一定符合法律或规范的要求,故在律师见证书上,律师应当亲笔签字。


08

见证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法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律师见证的过程必须录音录像,但是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十六条规定,遗嘱人为聋、哑、盲人的,公证人员在与遗嘱人谈话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法律上代书遗嘱的效力低于公证遗嘱,既然盲人在遗嘱公证时都需要录音或录像,那么律师为盲人办理代书遗嘱见证的,更是需要录音或录像来保留证据,即便将来发生任何争议,录音、录像均可以在一定程度还原事实,降低律师执业风险。

在录音录像的过程中,遗嘱人和律师们都不可以离开现场,由于盲人无法自行书写遗书,因此这个过程由律师代书,律师代书遗嘱后,必须向遗嘱人宣读,由遗嘱人捺印,如果遗嘱有多页的,需要在骑缝处捺印。

整个过程录音录像,方可确保见证过程的合法性。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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