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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辩护成功,改变罪名

发布者:孟庆宇律师|时间:2024年03月26日|分类:成功案例 |80人看过举报

案情:
2023年4月,闫某某因帮他人介绍他人跑分,涉嫌掩饰掩瞒犯罪所得罪被甘肃省某县公安局刑拘,同年六月被执行逮捕。同年8月,侦查终结,公安局以闫某某因涉嫌掩饰掩瞒犯罪所得罪起诉至该县检察院。同年12月该县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起诉至该县法院。该县法院于当月对闫某某以帮信罪判处十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千元。

辩护:

闫某某被刑拘后,其家属就委托了我为其辩护。接受委托后,我及时赴甘肃省某县看守所会见了闫某某,了解了案情,又到办案单位提交了辩护意见。公安局以闫某某因涉嫌掩饰掩瞒犯罪所得罪起诉至该县检察院后,我及时会见了检察官,向其递交了闫某某不构成隐掩罪、只构成帮信罪应当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同年12月,公诉机关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以帮信罪起诉至当地法院,量刑建议有期徒刑一年那六个月并处罚金。当月14日,县法院审理了该案,我出庭为闫某某做了罪轻辩护。2024年1月2日我收到该县法院的判决,闫某某犯帮信罪,被判处十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千元。现闫某某已经刑满释放。当事人及其家属非常满意我的辩护,多次要宴请我以表达感激之情,均被我婉言谢绝。

经验总结:

1、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了解案情,认真细致分析案情,大胆的论证,敢于否定侦察机关的定性。充分准备辩护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终于辩护成功,定性由重罪变更为轻罪。

2、充分重视庭审,在庭审中充分阐明对当事人有力的情节,最大限度的辩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的基础上,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减轻基准刑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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