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孟庆宇|时间:2020年05月06日|50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
原告朴某诉称,她与李某原系朋友关系。2018年9月18日,李某在朴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到银行将朴某五万元整存整取存单中的本息50206.11元人民币取出后销户。朴某得知后多次向李某索要这笔钱,但某一直拒绝还钱。朴谋无奈只好委托本律师代理诉讼。
代理诉讼:
本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代理原告到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立案、到相关派出所、银行调取本案必要的证据材料。在法院开庭时积极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案件结果:胜诉
一、被告李某返还原告人民币50,206.11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
二、案件受理费525.00元由被告李某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本院缴纳。
感想:任何人只要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及时委托律师帮助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