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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可否要求返还彩礼?

发布者:彭德行律师|时间:2023年01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 |2035人看过举报

1、离婚诉讼中,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可以的,男方可以在起诉离婚的同时要求返还彩礼,如果是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可以在应诉时要求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自202111日起施行法释〔202022

5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若已经结婚登记且同居生活,是否应当返还彩礼?——若同居生活时间比较短(如,一个多月),给付彩礼金额较大(如,十几万元),女方起诉离婚,会酌情返还(还要考虑女方是否生育、是否流产)——2021/06/2969

——黄金、铂金首饰,提供了有关购物发票,对金器的品牌、规格、数量等信息已尽举证义务

3、已登记结婚,在一起生活时间极短(几天时间),双方均没有证据证明是否同居——退一半彩礼(2017民再487

4、男女双方结婚时从亲友处收取的礼金,性质如何认定?

——双方亲友对其夫妻二人的赠与,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021/06/2967

5、未办理结婚登记,是否一定要返还彩礼?——不一定

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办[2011]442)

50、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当事人请求返还以结婚为条件而给付的彩礼,如果未婚男女双方确已共同生活但最终未登记结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农村的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数额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一款第()项规定针对的是双方并未共同生活的情形。

6、哪些属于彩礼?返还彩礼应当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约彩礼类案件的审理指南》

7条规定,一般可以认定为彩礼的是:通过订婚仪式给付的数额较大的见面礼、彩礼(狭义)、聘礼;数额不大但往往与较大数额彩礼一起给付的倒茶钱;具有传统意义的三金等。

8条规定,一般不认定为彩礼的是:结婚仪式过程中给付的上车礼、下车礼及改口钱;压岁钱;一方为对方购买的衣服、手机、电动车等表达感情物品;举行订婚及结婚仪式所花费的钱财,如宴席费、婚纱照费用;男方去女方家购买的烟酒、食品等易耗品等。

13条规定,女方购买的嫁妆,一般判决归女方所有,同时对购买嫁妆的价格及贬值情况予以审查,在返还彩礼时一并予以考虑。

14条规定,应综合考虑提出分手一方、过错情况、彩礼数额、彩礼用途及消耗情况、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有无子女等情况,同时适当兼顾妇女利益,合理确定返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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