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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是否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发布者:彭德行律师|时间:2024年08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 |107人看过举报

离婚诉讼中,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自202111日起施行法释〔202022

5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释〔2024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2421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以婚姻为目的依据习俗给付彩礼后,因要求返还产生的纠纷,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

下列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

(一)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

(二)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

(三)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注:彩礼与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相比,虽然当事人的目的和动机相似,但是彩礼的给付一般是基于当地风俗习惯,直接目的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有其相对特定的外延范围。为此,《规定》明确,在认定某一项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时,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比如,可以考察给付的时间是否是在双方谈婚论嫁阶段、是否有双方父母或介绍人商谈,财物价值大小等事实。《规定》同时以反向排除的方式明确了几类不属于彩礼的财物,包括:一方在节日或者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等。此类财物或支出,金额较小,主要是为了增进感情的需要,在婚约解除或离婚时,可以不予返还。

第四条婚约财产纠纷中,婚约一方及其实际给付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婚约另一方及其实际接收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被告。

离婚纠纷中,一方提出返还彩礼诉讼请求的当事人仍为夫妻双方

第五条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

第六条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第七条本规定202421日起施行

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施行前已经终审、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规定。

哪些属于彩礼?返还彩礼应当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约彩礼类案件的审理指南》

7条规定,一般可以认定为彩礼的是:通过订婚仪式给付的数额较大的见面礼、彩礼(狭义)、聘礼;数额不大但往往与较大数额彩礼一起给付的倒茶钱;具有传统意义的三金等。

8条规定,一般不认定为彩礼的是:结婚仪式过程中给付的上车礼、下车礼及改口钱;压岁钱;一方为对方购买的衣服、手机、电动车等表达感情物品;举行订婚及结婚仪式所花费的钱财,如宴席费、婚纱照费用;男方去女方家购买的烟酒、食品等易耗品等。

13条规定,女方购买的嫁妆,一般判决归女方所有,同时对购买嫁妆的价格及贬值情况予以审查,在返还彩礼时一并予以考虑。

14条规定,应综合考虑提出分手一方、过错情况、彩礼数额、彩礼用途及消耗情况、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有无子女等情况,同时适当兼顾妇女利益,合理确定返还比例。

男女双方结婚时从亲友处收取的礼金,性质如何认定?

——双方亲友对其夫妻二人的赠与,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021/06/2967

已登记结婚,在一起生活时间极短(几天时间),双方均没有证据证明是否同居——退一半彩礼(2017民再487

若已经结婚登记且同居生活,是否应当返还彩礼?——若同居生活时间比较短(如,一个多月),给付彩礼金额较大(如,十几万元),女方起诉离婚,会酌情返还(还要考虑女方是否生育、是否流产)——2021/06/2969

——黄金、铂金首饰,提供了有关购物发票,对金器的品牌、规格、数量等信息已尽举证义务

民法典

1079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080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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