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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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为原告确认债权17万元

发布者:张国猛律师|时间:2020年06月05日|分类:合同纠纷 |354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自2018年3月份开始建立供货交易关系,被告从原告处采购加工刀具。原告将刀具生产好发往被告指定地点。合作期间原告为被告生产加工刀具涉及的货款金额共计317640元。原告供货后被告支付了部分货款,但余款一直未能支付。

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与原告协商确认了尚欠货款金额为173392元,被告向原告出具了《转让证明》(微信发送的照片,没有原件),欲将其对第三人的债权转让给原告以抵消债务。但后续转让手续未实际履行,被告也未能支付货款。

代理经过:

本案起初证据并不充分,因为原告发货均通过物流发快递,没有被告确认的送货清单,因此虽有合同,但实际发了多少货,说不清。而被告发给原告的《转让证明》,虽然载明了欠款金额,具备对账效力,但微信作为证据需要对微信使用人的身份进行确认,否则关联性可能不被认可。

因此,本律师向原告提出补充证据的建议。指导原告与被告法定代表人通话并录音取证,获取微信的身份注册信息等。通过一系列的准备,达到了起诉条件。

案件结果:

庭审当日,被告法定代表人在证据面前,虽有抗辩,但无法改变结局。最终,只能同意签署调解书,原告的债权得到确认。

债权确认十分重要,只有经过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了债权,原告才有权利在被告不履行义务的时候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不起诉,一是永远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是时间久了会超过诉讼时效,导致债权有可能因此灭失,再也无权要求被告还款。因此,如果遇到同样的情况,需要在诉讼时效内及时起诉,并争取胜诉,使债权得到法院确认(不是所有真实存在的债权起诉后都能胜诉,每一个案子都有败诉的风险,因此一定要准备好证据,做好诉讼准备和庭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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