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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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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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为当事人确认37万余元债权

发布者:张国猛律师|时间:2020年04月15日|分类:债权债务 |359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介绍:

原被告相识,被告于2016年3月、4月分两次向原告借款共计80万元,约定年息15%。之后被告分多次偿还了部分借款,但仍未还清。2018年12月份,经原告多次催要,原被告对之前债务及利息进行了清算,之后被告连同借款本金及利息向原告重新出具了一张借条。事后,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张债权,但被告从未履行还款义务。

代理经过:

律师接受委托后,依法代理原告提起诉讼,并且通过财产保全查封了被告名下的一套房产。在庭审前,律师指导原告去银行打印支付借款的银行流水,以及被告多次还款的记录,寻找之前借条的存档文件等资料,与新借条相互印证。

案件结果:

庭审当日,本律师对借款及还款金额进行了清算,并说明了借款利息未超过法律保护范围。经过本律师与法官、被告的充分沟通协调,在证据面前,被告终于承认借款事实,并与原告达成调解意见,签订了调解书。原告的债权得到了生效法律文书的确认,如被告不按照调解书限定的期限还款,原告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律师感悟:

每一个案件的调解,都建立在原告证据充分的基础之上,如果证据不充分,调解的成功率也会降低,败诉风险增大。因此,律师对案件的把控以及指导当事人准备和补充证据、庭审时证据的运用以及辩论,都十分关键。案件调解结案,也代表着律师前期工作的充分、有价值,避免了后期法律程序,为当事人赢得了时间、节省了后续诉讼成本。每一个调解结案的案子,作为代理律师的我,是格外自豪的。

债权确认十分重要,只有经过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了债权,原告才有权利在被告不履行义务的时候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不起诉,一是永远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是时间久了会超过诉讼时效,导致债权有可能因此灭失,再也无权要求被告还款。因此,如果遇到同样的情况,需要在诉讼时效内及时起诉,并争取胜诉,使债权得到法院确认(不是所有真实存在的债权起诉后都能胜诉,每一个案子都有败诉的风险,因此一定要准备好证据,做好诉讼准备和庭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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