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被告是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几年前在河北省某市与当地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为其开发的楼盘开展销售推广活动。被告作为房地产经纪公司收取购房业主团购服务费,交费业主在购房时,开发商会给与相应的团购优惠(优惠幅度高于团购费)。该公司当时销售业绩很好,完成了销售任务。
后来,部分购房业主发生了退房现象,退房原因有很多,比如未获得银行贷款等等。于是,退房业主在解决完和开发商的争议后,纷纷起诉被告要求被告公司退团购费,甚至有些未退房的业主,也起诉被告公司要求退团购费。
一时间,被告公司接到了许多开庭传票,有些业主以合同纠纷起诉,有些则以不当得利纠纷起诉。此事引起了公司高层的重视,毕竟,虽然一个案子金额只有几万元,但是几十个案子加起来,金额高达一两百万,这对于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来讲绝非小数。
于是公司老总找到律所,由我作为公司系列案件的代理人出庭应诉。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后,我从法律角度分析,公司与业主间构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公司收取团购费,业主购房时享受到了优惠,也与开发商签订了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公司已经完成了合同义务。至于是否退房,并非被告一家中介公司的原因导致,因此公司没有义务退款。基于上述分析,我与公司沟通了代理思路,得到了公司的确认。但回到证据层面,却发现由于当时销售人员工作不严谨,加之事情已过两年时间,一些资料保留的并不完善,同一项目不同业主的资料也不一致。因此在证明原告是参加被告团购活动的业主以及购房时确实享受到了团购优惠这两个关键点上,下了很大功夫。一方面,通过指导被告公司相关人员,回忆当时的销售情况,寻找和整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资料(包括书面资料、电脑上的电子文档、与业主及开发商人员的微信记录等),一方面积极和开发商沟通,取得当时的销售资料,要求开发商如实开具证明证实案件事实。在拿到全部证据后,用了大量时间区别每个案件的相同证据、不同证据、独有证据,分析每个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和相互印证性,并进行证据整理,编制证据目录。期间,多次和办案法官沟通案情,介绍证据,并通过系列案件证据相互印证等方法,还原事实。
最终,通过激烈的庭审交锋,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一审法院采纳了本律师观点,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之后部分案件经过二审、再审,本律师观点均得到法院支持。
虽然回过头来看,事情已经告一段落,但是这些案子历时两年多才有了最终定论,期间付出的辛苦和精力可能只有我自己了解。好在结果是好的,为委托人公司避免了一场“灾难”。
值得一提的是,这几年里,我也曾代理过数十位业主起诉一些开发商,要求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退房退款等,也代理一些业主起诉过中介。不论是开发商、中介还是业主,每一方都有需要维护的正当权益,只要您的合法利益、正当权益受到侵害,作为律师,接受委托后我都将全力帮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