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张国猛律师 时间:2018年12月19日 54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17年4月,被告因资金紧张向原告借款350000元,并出具借条,约定到2017年10月28日归还,月利息1.5%。原告通过部分现金部分转账的方式向被告支付了借款,但被告至今未能还款及支付利息。
案件结果:
通过律师庭审陈述及举证,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诉请,判决被告偿还借款350000元及利息。
律师感悟:
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但是出借方一定注意要求借款方打借条及收条,并尽量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借款。约定利息的,建议不超过年息24%。另外,尽量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人或者抵押物,以便借款能够有偿还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