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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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劳动者追回工资53000元

发布者:张国猛律师|时间:2018年12月19日|分类:劳动纠纷 |458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原告于2015年9月18日与被告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原告到被告处从事软件测试工作,每月工资8000元,合同期限自2015年9月4日起至2018年9月3日止。2017年1月起,被告无正当理由拖欠原告劳动报酬合计53000余元。2017年12月4日,原告因被告不支付其劳动报酬与被告解除劳动合同。原告从被告处离职后,多次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但被告均未支付。

办案经过:

本案当事人自己先申请的劳动仲裁,但仲裁结果是败诉,不支持仲裁请求。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找到本律师起诉代理一审。本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分析欠薪证据并统计欠薪数额,在指导当事人准备好充分证据后及时起诉。诉讼过程中积极与法官多次沟通案情,在开庭前与被告公司负责人进行有效沟通并促成双方调解。调解后被告公司仍未按期付款,本律师为当事人起草了强制执行申请书并最终执行到了全部款项,追回了工资,维护了权益。

律师感悟:

实践中,很多公司会因为经营效益不好拖欠员工工资,这时候员工需要准备两方面的证据。一是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等证据。二是欠薪数额的证据,比如之前发放工资的流水、公司打的欠条、打卡记录、录音录像等证据,相互印证的证明欠薪数额。如果企业出现欠薪情况,建议联系律师指导准备证据,制定诉讼策略,以便追回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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