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海宣) 被告人小刘(化名)是一名汽车配件修理厂老板,小李(化名)是该修理厂的合伙人,2017年年初,小刘的朋友有一辆奔驰车需要维修,便找到小刘让其帮忙免费修车。于是,小刘找到小李商议,想通过制造交通事故骗保的方式解决。二人很快达成一致。
小李找到自己的朋友冒充司机,在北京市海淀区旱河路附近故意制造了两车相撞的事故,随后通过保险定损等方式骗取保险公司理赔款15万余元,扣除维修车辆的实际花费,两人从中赚取6万元左右的差价。后经保险公司报案事发。
检方指控被告人小刘和小李共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二人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庭审中,二被告人对自己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保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很后悔利用自己熟知的车辆维修行业规则进行骗保。辩护人对二被告人作罪轻辩护,建议法院综合考虑赃款已退赔、认罪态度较好等情节,对二被告人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二被告人均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全案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判处被告人小刘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罚金1万元,判处被告人小李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罚金5000元。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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