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明确2020年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
1、2020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工资收入为24657元,经营净收入为5703元。
2、2020年全省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26225元。
3、2020年全省平均负担系数为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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