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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职应当提前三十天?

作者:金万英律师时间:2019年12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55次举报


       不少劳动者对于该30天的理解存在误解或者偏差。非试用期劳动者在正常的情况下离职,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这一立法目的在于给予用人单位合理期限寻找工作的替代者,完成工作交接等事项。但是是不是用人单位只能在30天后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答案是否定的。这个30天不是对用人单位的限制条件。

       如果用人单位认为不需要进行工作交接,公司完全可以立即找到工作的替代者,或者公司这个岗位本身就不缺人。那么公司可以即时通知劳动者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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