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宋某因房屋过户问题产生纷争。2018年2月,王某一气之下,叫上郭某共同到宋某家中“讨要说法”。但在商谈中,三人发生口角,宋某要求王某、郭某离开其住处,但二人不但拒不离开,还对宋某进行撕打,经鉴定,宋某眼部等处构成轻微伤。
荣成法院审理认为,王某、郭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鉴于王某、郭某自愿认罪,积极赔偿宋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酌予从轻处罚。荣成法院最终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郭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律师建议:维权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切莫超过必要的限度,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利后果甚至是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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