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万英律师
为需要的人提供法律帮助
18762876258
咨询时间:09:00-17:00 服务地区

夫妻间借贷?

作者:金万英律师时间:2018年09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78次举报

如果夫妻之间明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只要夫妻之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系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则借贷关系成立,离婚时,一方向另一方索偿的请求,法院应该支持。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未就夫妻财产的管理进行书面约定,只要借贷关系发生在婚后,借贷资金为夫妻共同财产且用于一方个人事务,婚内借贷关系同样成立。

金万英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1年
  • 18762876258
  • 江苏源实发扬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9年 (优于53.24%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94次 (优于99.2%的律师)

  • 用户点赞

    55次 (优于98.26%的律师)

  • 平台积分

    91373分 (优于99.5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30篇 (优于99.54%的律师)

版权所有:金万英律师IP属地:江苏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34071 昨日访问量:315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