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增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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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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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刑事律师普法:什么是赌博罪?哪些行为会涉嫌赌博罪?

发布者:王增锴律师|时间:2020年06月12日|分类:刑事辩护 |1060人看过


赌博行为百害无一利,应该杜绝接触、沉迷于赌博。如果因为赌博被抓,可能会被行政拘留、罚款,构成赌博罪的话还要接受刑事处罚。

【案情回顾】

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以来,被告人王恒、亢昌均与王双(在逃)共谋利用重庆“时时彩”开奖信息进行赌博。之后,被告人王恒等人共同出资购买电脑、打印机、显示屏等设备,在被告人亢昌均家位于兴文县的一个麻将馆内以重庆“时时彩”开奖信息进行赌博,并雇请黄开林(另案处理)负责对参赌人员打印票据。被告人王恒负责提供参赌账号、收取每日盈利现金、核对流水账目,被告人亢昌均负责提供场地、日常管理经营和联系赌客,王双负责联系参赌赌客,并负责和王恒核对日常流水账目。在经营期间累计赌博金额1934616万余元,被告人王恒、亢昌均采取共负盈亏的方式,即提成加营利扣除开支后由王恒、亢昌均、王双予以平分,其个人获利金额为20000元。2017年1月12日,兴文县公安局民警现场将该赌博窝点查获,并现场抓获黄开林和赌客刘文书、刘腾书、宋玉华、刘虎等人,并依法扣押赌资905元和赌博工具、赌博账本。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王恒、亢昌均分别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恒、亢昌均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利用重庆“时时彩”的开奖信息坐庄赌博,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赌博罪,被告人王恒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亢昌均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沈阳刑事律师普法】

  1.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2.聚众赌博,是指为赌博活动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的行为。具体包括:

    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3.开设赌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

    4.以赌博为业,是指以赌博为常业,嗜赌成性,并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行为。

        当然,不以营利为目的赌博,比如家庭成员、亲朋好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是不予处罚,也不涉嫌赌博罪。

    最后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情节严重,可能会被判重刑的,应该咨询专职律师,并请专职律师律师进行辩护。

        盈信刑辩律师团队,沈阳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业务领域覆盖刑事辩护:律师会见、涉黑辩护、取保候审、暴力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死刑复核等。沈阳专业刑事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更专业的刑事辩护业务,请拨打沈阳盈信刑事律师咨询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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