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中小企业和个体户经营大幅下降、资金周转困难。由于传统贷款渠道门槛高、程序复杂,民间融资渠道受限,他们便纷纷转向网络贷款。自2月中下旬开始,网络贷款类诈骗案件数量增长明显。
【案情简介】
闽南某地一个体户陈某接到“952”开头的推销电话,对方自称“平安普惠”旗下贷款业务工作人员,可提供免抵押高额度贷款。急需资金的陈某信以为真,与对方添加微信和QQ号,并提供了个人信息。工作人员经过“评估”,称尽管陈某的信用仅有1万元贷款额度,但愿意帮他办理5万元贷款,需先缴纳6%的“刷流水”费用,陈某向其转账3000元。
工作人员随后通过QQ发来名为“平安E贷”的App下载二维码。陈某安装后在App内申请贷款,发现系统显示额度为20万元,对方称“已经批了额度,不借也得借”,陈某不得已接受,又按要求缴纳了8000元手续费。然而,当陈某要将贷款提现时,对方称陈某银行卡号输入错误导致卡被冻结,解冻需缴纳贷款额度10%的钱,陈某这才发现自己被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沈阳刑事律师提示】
当前网络贷款类诈骗犯罪专业化程度更高、隐蔽性更强,多数诈骗活动通过App实施,不法分子“高仿”正规网贷平台定向诈骗,普通人很难甄别。在这里沈阳刑事律师提请您,如有贷款需求的金融消费者,要充分提高风险和防范意识,尽量通过正规渠道、官方平台贷款,在进入借贷平台之后,可以通过企查查、天眼查等工具做必要的背景调查,借贷过程中切忌给个人转账。一旦被诈骗立马报警,请求警察或律师介入,及时保障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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