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房屋征收双方经常会在安置、补偿方面发生争议,达不成补偿协议,进而影响拆迁项目的实施进度。而企业拆迁,由于占地面积大、设施设备多,在双方协商过程中,相对而言更加难以达成协议。大家都知道,虽然安置补偿协议被称为“协议”,协议双方本应地位平等;但是因行政合同的特殊性,在对安置补偿进行协商的过程中,双方的地位实际上并不平等,被征收人往往出于弱势地位。
钻研企业拆迁诉讼多年的李文谦和孟文静律师提醒广大被拆迁企业:一定要学会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掌握磋商的技巧,有理有据有节地主张征收补偿款。
第一,您要坚定维权信心。拆迁方在实施拆迁的过程中,经常会适用一些小手段,逼迫被拆迁人签订不合理的补偿协议,比如将企业厂房认定为违法建筑,又或者是在环保、税收方面为难被拆迁人。但越是遇到困难,您就越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否则,多年来为企业发展投入的心血便有可能付之东流。
第二,您需要认清补偿底线。安置补偿款,与土地和房屋的产权性质、用途、面积等正相关,在谈判前,被拆迁企业就该做好准备,依据前述信息自我评估一个合理的价格浮动区间,作为谈判时的底线和参考。被拆迁企业可以向拆迁方准确表达自己所能接受的补偿标准,无需为了成功谈判而放低姿态,您要知道,磋商并非成功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
第三,您应当注意谈话方式。在谈判过程中,被拆迁人应当保持理性,即便拆迁方不同意您提出的补偿方案,您也需要保持温和的态度。我们始终认为,谈判的目的是解决问题,而不是将矛盾激化。当然,以温和的态度去协商并不是要对拆迁人的意见言听计从,而是为了有理有据地反驳。
当然,正如前文所说,谈判并非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也并非所有谈判都会成功,我们不需要将所有希望寄托在谈判上,但是只要有希望,我们还是应该去争取。如果您在企业拆迁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用专业的法律知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