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诉讼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此可见,行政强拆已经退出历史舞台,行政部门不再具有强制拆迁的决定权。
但是在实践中,某些地方政府为了向被拆迁商铺施压,逼迫其签订不合理的补偿协议,对其下发行政强制决定书或者告知书。政府的文书加盖着红彤彤的公章,乍一看难免让大家六神无主。由前述可知,这个决定书或者告知书本身违法,我们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不过不少被拆迁店主担心,万一拆迁方真的组织人员过来强拆,那时候就真没辙了。
所以,一旦收到行政强拆决定书,大家要一颗红心两手准备,除了第一时间提起法律程序,还得对自己的商铺内外情况进行拍照录像取证。这里我们优先推荐大家进行录像取证,因为录像具有时间上的连贯性,视觉效果也比单纯的照片更好,更有让法官信服。录像内容可以由外到内,先拍摄商铺四至及周边标志性建筑,然后拍摄商铺结构、装修情况及店内物品,在拍摄过程中可以同时配有解说,并注意对重要的地方进行特写。至于录像设备,我们建议大家使用照相机或者录像机,大家也可以使用手机进行拍摄,但是要注意手机容量。拍摄完成后可以将文件拷贝到电脑或者上传至云盘,但是不要删除设备中的原件,因为这是原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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