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谦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蓝秦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房产纠纷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信息公开延迟答复怎么办?

发布者:李文谦律师|时间:2018年04月17日|分类:拆迁安置 |771人看过

周先生在山东省潍坊市拥有一间经营商铺的门面房,手续办理齐全。2017年底,拆迁方找到了周先生,并要对周先生的门面房进行强征,且未出示任何房屋征收文件,要求签署的补偿协议也对周先生十分不公。周先生不同意补偿方案,结果遭到了社会力量的寻衅,他的合法财产被肆意的破坏。在经过一番打探后,周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与蓝秦律师团取得了联系,委托孟文静律师和李文谦律师协助维权。

根据案件情况及以往的办案经验,李文谦律师和孟文静律师对案情进行了全面且深入的分析,并快速展开了一系列的法律调查程序。在律师的法律指导下,周先生通过EMS邮寄方式向潍坊市发改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获得拟在当事人的门面房所在区域上进行建设的建设项目立项文件及报审材料。然而,申请材料寄出后,潍坊市发改革局一直没有对周先生的信息公开申请做出答复。鉴于潍坊市发改局的上述违法行为,两位律师遂协助当事人将潍坊市发改局的行政不作为行为复议到潍坊市人民政府。过了近一个月后,周先生才收到潍坊市发改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而此时法律规定的信息公开答复期限早已届满。在之后复议过程中,潍坊市发改局以该项目涉及的部门庞杂、查询时间长,导致信息公开答复迟延为理由进行答辩,然而熟于法律的两位律师一下就看出了这种拙劣的借口并加以反击。即便是需要延长答复期限,根据法规的规定,潍坊市发改局也应当将延长的决定告知当事人,显然周先生从未收到延长答复期限的通知。经过两位资深律师的操办,两个月后,潍坊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潍坊市发改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义务的行为违法。

法谚有云:“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经验丰富的李文谦和孟文静律师根据经验判断出,本案潍坊市发改局虽然最终作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然而答复时间超出了法律规定的15个工作日的期限,属于违法行为,并坚决予以打击,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也需要帮助,欢迎百度搜索李文谦、孟文静律师联系我们。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