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我完全能够想象到,不少读者朋友在看到这个标题的时候,第一反应往往是嗤之以鼻:凭什么政府作出违法行为而我却要合法维权?但是请不要着急,且听我一一道来。
一方面,我们都知道,不管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还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其主体都是不平等的。我们是平民百姓,而对方是政府机关,很难平等地坐在一张谈判桌上进行谈判,或者说还未开始谈判,气势上便弱了对方许多。试问这种情况下我们如何争取合法合理又充分的补偿?采取法律手段依法维权,就是为了让法院作为中间人,协调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的关系,建立相对平等的沟通环境。实践中,不仅法院愿意调解结案,政府机关出于某些原因,也愿意提高补偿额,与被征收人进行协商。
另一方面,我们要明确一点,我们提起行政诉讼,并非和政府机关负责人或者机关工作人员打官司,而是要面对机关本身;机关本身不会去给被拆迁人添麻烦,但是机关里的个体就可能为其利益而作出不利于被征收人的行为。如果采取非法手段,暴力抗拒机关中的某一个人或者某一群人,可能导致违法犯罪等不利后果不说,其起到的积极作用还微乎其微。而采用合法方式维权,机关败诉后由机关承担不利后果,被征收人也往往能拿到相对满意的补偿,这对被征收人来说,才是成本最低且收益最大的维权方式。
李文谦和孟文静律师提醒广大拆迁户朋友,遇到违法征收,请一定不要着急,先和征收部门进行协商。如果实在协商不成,请尽快联系律师,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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