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情况下,律师代理案件是不由自己作主的。特别的新出道的律师,案源少,为了生活,为得不有案就接,所以常常会遇上各种各类的案件。对于不同的案件的代理,我总结了三种方法:
一、有理说理,晓之以理。如果该案件法律规定对你有利,那就太好啦,你就死抱着那些法律规定不放,不管人家怎么说,你就要坚持,法律就是法律,法院判案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二、有情叙情,动之以情。但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会有对你有利的法律规定。也许你的当事人就是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这样,你只有从情的方面看看你的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是不是有特别的地方啦。特别是弱势群体,家庭困难啦,老婆离婚啦,家里死人啦!什么上有八十的老母,下有等饭吃的幼儿.等等等等。不过代理离婚案件这一招特别管用。特别是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如果你能把法官说得掉眼泪,哈哈,判决的结果肯定不错的!
三、如果即无理,又无情可陈,那只有拖了!想尽一切办法拖时间。要知道,谁都一样,打官司之初都很有劲,但时间一久了他也累了。所谓一鼓作气,再而衰,衰而竭,就是这个道理。所以你可以使出一切法律允许的手段:什么管辖异议呀,申请鉴定呀,找出理由来申请延期开庭啦.一审不行再二审啦,拖吧!把对方肥的拖瘦,瘦的拖死,直到拖得没任何脾气了,你再坐下来和对方协商解决吧。效果也不错,只不过太损了一点。
呵呵,献给新出道的同行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