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翠玉律师

  • 执业资质:1370220**********

  • 执业机构:山东江河海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人身损害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火灾损害赔偿纠纷

发布者:吕翠玉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人身损害 |875人看过

青岛海亿贝食品有限公司将冷库工程承包给无相应建筑资质的单位,后经转包,因现场施工导致火灾,发生损失,双方就责任分担和损失数额存在争议,提起上诉。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一、被告之间关系如何确定,原、被告之间责任如何承担;二、本次火灾事故损失数额如何确立。损失数额确定为20000元,由被告承担90%的事故责任《民法通则》第5、105、117、130、131条《合同法》第122条《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9条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