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概况
我方当事人某设备安装企业与超龄务工人员因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引发诉讼。该务工人员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企业此前因对方超龄无法缴纳工伤保险,遂投保团体工伤意外险,务工人员已获保险理赔 6 万元,却诉请企业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合计 5.4 万元,一审法院判决企业全额赔付,企业委托我方律师提起上诉。
律师核心代理举措
作为企业方代理律师,我方精准锁定商业工伤意外险能否抵扣工伤赔偿这一核心争议,制定针对性代理策略:
紧扣案件事实,举证企业未缴纳工伤保险无主观过错,系因务工人员超龄客观无法参保,且企业投保的专项工伤意外险保费远高于工伤保险,已充分履行用工保障义务;
从法理层面论证损失填平原则的适用,明确企业投保目的是分散工伤赔偿风险,并非福利性质,务工人员已获 6 万元理赔,伤残损失已填补,再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违背公平原则;
庭审中针对对方 “人身险不可抵扣” 的主张,厘清案涉保险为工伤专项商业险,区别于普通人身意外险,同时结合行业特性与司法判例,指出一审判决的社会效果弊端,佐证代理意见。
案件处理结果
二审法院完全采纳我方律师的代理观点,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我方当事人无需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仅需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成功为企业减少 2.52 万元赔偿损失,切实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律师作用凸显
本案中,律师的专业介入成为案件改判的关键。从案件焦点梳理、证据组织,到法理分析、庭审抗辩,全程以专业的法律素养把控诉讼节奏,精准击破对方主张,既还原案件事实本质,又兼顾企业用工实际与法律原则。同时也为同类超龄劳动者工伤纠纷的处理提供了专业参考,彰显了专业律师在企业诉讼维权中的核心价值,助力企业在法律框架内合理规避风险、减少损失。
田彦峰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