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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身份证或者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

发布者:罗龙江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07月09日|分类:债权债务 |679人看过


李颖(化名)是一个单纯善良的女孩,2012年与丈夫潘涵(化名)结婚。潘涵的亲哥哥潘某给李颖的印象一直是一位不苟言笑的做正当生意的大老板。一天,潘涵跟李颖说他哥哥潘某想借李颖的身份证办张银行卡用来走账,李颖没有多想就同意了。没过多久,潘涵又跟李颖说,他哥想借用一下他的身份证。李颖想也许取大额的款项需要身份证,于是就又同意了。

转眼,三、四年过去了,一直相安无事。

2016年初,潘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拘。李颖从未想过这件事与她会产生任何关系。

20179月初,因为潘某不能清退所吸收的资金,众多受害人竟然找到李颖的住处,将李颖堵在家里,要求李颖还钱。后来李颖才知道,原来潘某在李颖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李颖的身份证注册了一个担保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显示,李颖是该担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潘某在吸收受害人存款时,正是用这家担保公司做的保证人。潘某也用李颖的银行卡走过账。

而就潘某涉嫌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李某既没有参与,也没有获利,又怎能偿还受害人的钱呢?!于是众多受害人又向公安机关控告李颖,要求将李颖也绳之于法。于是李颖也以涉嫌吸收公众存款的罪名被公安机关刑拘了。

虽然最终李颖因涉嫌吸收公众存款的证据不足,在看守所被羁押了28天之后被取保候审,得以回家与家人团聚。但又由谁愿意平白无故地摊上牢狱之灾呢?!

所以,请看好你的身份证,不要轻易借给别人,也不要轻易给别人的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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