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张志垒律师
服务地区:内蒙古-通辽
主攻方向:交通事故
服务时间:08:00-20:00
执业律所:内蒙古巨鼎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5771529966点击查看
发布者:张志垒|时间:2018年01月09日|66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赵某某诉被告王某某等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律师所在律所受王某某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应诉案件代理律师,因本案诉讼标的较大,本律所高度重视,详细查阅案卷材料,分析案件情况,并就案件及法律适用多次与本所律师会及同案其他被告律师协商商议,庭审前做好了充分准备,经过多次开庭、举证、指正,最终通辽中院法官采取了被告方律师的意见,驳回了原告方对被告方三千多万元标的额的起诉,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篇
追讨工程款案例
上一篇
71294
29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张志垒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
关注我们
张志垒
扫描二维码加律师为微信好友 可以与律师零距离接触~
QQ咨询
在线咨询
联系电话
法律咨询热线
15771529966
返回顶部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