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可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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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汇区专职律师执业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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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债务加入但与债务加入有明显区别的的债权起诉后精准界定法律关系终获法院获支持。

发布者:王可红律师 时间:2023年09月04日 158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点评:

案情简介及办理过程:

xx诉胡xx其他合同纠纷案(民间借贷转化的新债务),我们代理被告。本案是2013年3月26日胡某某让其外甥秦某通过房产抵押的方式向原告借款22万元.后每年委托案外人刘某向秦某收取部分借款利息。2019年胡某某向原告王某书写了书面还款承诺书,承诺其本人对其外甥向原告借款22万元以及其他债权10万元由其偿还。2022年原告起诉秦某还钱,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后原告委托我们要求起诉被告胡xx。大部分律师一看事实经过和证据材料就会主张胡某某在本案中属于债的加入。而我仔细分析本案事实和法律关系后,认为坚决不能主张被告是债的加入。如若那样本案极可能全盘皆输。因之前原债权债务的诉讼就是因超过诉讼时效败诉。本案如主张胡某某属于债务加入,被告对原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抗辩仍适用于本案。况且,原债权是22万元,本案是32万元。整个过程只是看起来与债的加入类似,但实际上并不属于债的加入。

我认为,胡某某自愿向原告做出对原22万元和其他10万元债务还款承诺的行为属于一个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基于其对秦某向原告的借款实际受益而做出书面承诺形成的新的欠款关系(其他合同之债),但不是纯粹的民间借贷。最终,一审法院支持了我们的诉讼请求。后被告胡xx提起了上诉,在上诉开庭前胡xx与我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我方当事人在部分让步的情况下胡xx偿还大部分钱款后双方纠纷全部了结。

2、探讨诉讼思路的过程和最终确定

被告委托我们团队李律师后,我们简单探讨了一下案件的诉讼思路:对本案,大部分都倾向于认为胡某某对本案案争欠款自愿表示偿还的意思表示属于债的加入。而我不这么认为,胡某某自愿向原告做出对原22万元和其他10万元债务还款承诺的行为属于一个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基于其对秦某向原告的借款实际受益而做出书面承诺形成的新的欠款关系(其他合同之债),但不是借贷。最终,法院支持了我们的诉讼请求。

3、给出相应的建议或意见

本案的法律关系大部分律师一看事实经过和证据材料就会主张胡某某在本案中属于债的加入。而事实上如自认是债的加入,本案极可能全盘皆输。因之前的一诉讼就是因超过诉讼时效败诉。本案如主张胡某某属于债务加入,被告对原债权的诉讼时效抗辩仍适用于本案。况且,原债权是22万元,本案是32万元。整个过程只是看起来与债的加入类似,但实际上并不属于债的加入。

心得建议:有些诉讼,看起来、听起来律师的分析都没有错误,但一念之差造成的诉讼思路诉讼方向的不同就可能导致案件结果就相差万里!因此 ,律师的专业很重要,经验和灵活处理问题的思路更重要!

从事法律方面工作十七年,先后在法院(担任书记员)、律所辗转工作多年,系上海市律协十一届刑诉专业委委员。所在律所上海申浩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徐汇区
  • 执业单位: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9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继承、拆迁安置、工程建筑、婚姻家庭、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