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尽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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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专职律师执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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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新规+河南实操:员工弃社保拿现金后反悔,补缴钱谁出?经济补偿能要吗?

作者:张尽安律师时间:2025年12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971次举报
2025-12-08

导读:“每月多拿 500 块社保补贴,社保自己交”——这样的约定在不少企业和员工之间悄然存在。但当员工反悔要求补缴社保,企业不仅要掏腰包,还可能额外赔钱?202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给出明确答案,结合河南本地政策与典型案例,这其中的权责边界终于清晰了。

 

一、全国定调:最高院新规划清三大底线

2025年8月最高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直接回应了实践中争议极大的社保补缴难题,其第十九条明确了三大核心规则:

1、约定无效铁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劳动者承诺无需缴纳社保的,一律认定无效。哪怕员工主动写了“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签字画押也不具法律效力。

2、经济补偿照给:因用人单位未缴社保,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无论是否曾自愿放弃,企业都得支付经济补偿(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3、费用返还可追:企业补缴社保后,有证据证明已向劳动者支付社保补贴的,可要求劳动者返还这部分款项,法院应予支持。

这一规定终结了“自愿放弃就能免责”的幻想,将社保法定强制义务落到实处。而早在这之前,江苏、北京等地已形成类似裁判规则。

 

二、地方实践:江苏、北京的成熟裁判标准

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前沿地区,江苏和北京的规定为全国提供了重要参考,也与最高院新规高度契合:

●江苏:《江苏省劳动仲裁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明确,企业以现金支付社保费、让员工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保的做法均违法。仲裁时会裁决双方补缴社保,劳动者需返还企业已支付的社保补贴。

●北京:京高法会议纪要规定,企业补缴社保后,若劳动者未产生社保损失,企业可追回已支付的“社保替代金”。北京人社局更直接明确,即便劳动者主动要求不缴社保,事后仍可主张经济补偿。

2019 年北京某物业公司案就是典型:员工王菊花自愿放弃社保,6 年后以未缴社保为由辞职索赔,法院最终判决企业支付 2.8 万元经济补偿。企业以 “自愿放弃” 抗辩,被法院直接驳回。

 

三、河南实操:政策 + 案例教你算清这笔账

河南虽未出台专项纪要,但结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0〕4 号)及近期典型案例,实操路径已十分清晰。

 

(一)补缴责任:企业是法定“第一责任人”

根据豫人社规〔2020〕4 号文,补缴社保的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社保经办机构仅受理企业提出的补缴申请,个人申请一律不受理。这意味着:

●哪怕员工自愿放弃,补缴手续必须由企业发起办理;

●需提交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等原始材料,补缴超过3年的,还需提供法院裁决、仲裁书等法律文书,或员工签署的《补缴养老保险费告知承诺书》;

●补缴基数按对应时段政策执行,无法确定工资的按当年缴费基数下限核定,且必须依法加收滞纳金(不高于欠缴金额)。

 

(二)费用分担:谁拿了补贴谁买单

河南司法实践与最高院新规保持一致,采用 “法定分担 + 补贴返还” 原则:

●法定部分:企业承担单位应缴比例(如养老保险 16%、医疗保险 8%),劳动者承担个人应缴比例(如养老保险 8%、医疗保险 2%);

●补贴返还:若企业能提供工资条注明 “社保补贴”、员工签字的补贴收据等证据,补缴后可要求员工返还已领取的现金补贴。

2024 年河南某企业职业病补缴案就体现了这一思路:27名员工离职时领取了经济补偿金(含社保补贴),企业补缴时要求返还该部分款项,最终通过第三方监管账户解决信任问题,双方达成和解。

 

(三)经济补偿:河南法院从不“网开一面”

参照最高院新规及河南司法实践,即便员工曾自愿放弃社保,只要企业未依法缴纳,就满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补偿条件。

 

这意味着河南企业面临“双重责任”:既要补缴社保,若员工据此辞职,还得支付经济补偿。北京王某花案的判决逻辑,在河南同样适用 —— 企业不能以“员工自愿”为由逃避补偿义务。

 

四、避坑指南:企业和员工都该懂的风险点

 

(一)企业必知:三类行为等于 “自埋雷”

1、“放弃社保协议”:不仅无效,还可能被社保部门处以欠缴金额 1-3 倍的罚款;

2、“社保补贴”不记账:无法提供支付证据的,补缴后不能追回补贴,相当于“多花一笔钱”;

3、拖延补缴:超过3年的补缴需额外提供法律文书,手续更复杂,滞纳金成本更高。

 

(二)员工警惕:短期小利换长期大亏

1、社保断缴影响大:在河南,养老保险需累计缴满15年才能领养老金,医保断缴期间无法报销,购房、落户也可能受影响;

2、补贴金额远不及损失:以月工资4000元的河南员工为例,企业每月社保补贴通常500-800元,但断缴1年导致的养老金差额、医疗报销损失可能超万元;

3、维权要留证据: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注明补贴)、沟通记录等,作为补缴和索赔的依据。

 

五、终极结论:这笔账企业算错就亏大了

结合最高院新规与河南实操,结论已然明确:

●补缴责任:企业必须发起补缴,承担单位应缴部分及滞纳金;

●费用返还:企业能举证支付社保补贴的,可向员工追回;

●经济补偿:员工据此辞职的,企业需依法支付补偿。

 

对河南企业而言,与其纠结“员工会不会反悔”,不如彻底放弃“现金替代社保”的侥幸心理。毕竟依法参保看似增加短期成本,却能避免补缴、罚款、补偿的“三重损失”。而对员工来说,社保是最基础的保障,莫因眼前几百块补贴,丢掉未来的养老、医疗“安全网”。

 

转发提醒:社保无小事,合规才是对企业和员工最好的保护!

张尽安律师,户籍漯河,居住郑州,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深厚的法学教育背景为他的法律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石。如今,作为河南...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郑州
  • 执业单位:河南贞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120********8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河南贞实律师事务所
1410120********84 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