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鹏淋律师 09:00-21:59
杨鹏淋律师
诚信为本、认真负责,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15356124395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浙江杭州杨鹏淋律师】建筑领域欠薪维权:违法分包时,总包公司必须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作者:杨鹏淋律师时间:2026年06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次举报

本文结合真实判例,依据劳社部发〔2005〕12 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将工程发包 / 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该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被拖欠劳动报酬的,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法院不简单以 “未签劳动合同、无公司盖章” 否定责任,重点审查实际用工、授权关系、工程分包合法性。本文清晰解读建筑工人被欠薪时,可直接起诉总包单位要钱,不用只找包工头个人,为农民工、管理人员维权提供最核心法律依据。

杨鹏淋律师 已认证
  • 浙江和品律师事务所
    • 15356124395
    • 浙江和品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0年

    • 用户采纳

      101次 (优于98.54%的律师)

    • 用户点赞

      90次 (优于98.84%的律师)

    • 平台积分

      33492分 (优于98.57%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50篇 (优于99.67%的律师)

    版权所有:杨鹏淋律师IP属地:浙江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75571 昨日访问量:82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