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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可以进行自由买卖吗?买卖中又会存在哪些风险呢?

作者:崔博律师时间:2020年09月0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16次举报





随着城市的发展,拆迁
安置房的数目也在增多,居住环境也逐渐变好。那么拆迁安置房能进行自由买卖吗买卖中有哪些风险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的有关这方面的内容,以供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一、拆迁安置房可以进行自由买卖吗?


安置房与一般的商品房不一样,安置房能不能买卖首先要看该房屋是否取得了产权,另外,还需要看当地政府对安置房有没有限制出售的规定。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物权法》规定,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产权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没有登记备案的,除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形外,不具有物权法上的产权效力。也就是说此类安置房还没有取得房产权,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即使签订附生效的买卖合同,期间风险也很大。


二、拆迁安置房买卖的风险

1、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会起诉到法院解决,最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


2、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3、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为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房价卖给他人,并在过户交易前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购买方就得不到房屋的产权,只能主张债权了


4、在房屋过户前,也有可能会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




三、拆迁安置房买卖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买房者应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企业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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