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期房时,开发商与房屋买受人会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交房日期和逾期交房的违约赔偿标椎,比如,“出卖人应当在2011年12月31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2种(即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逾期超过90日后……。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1的违约金”。
这种条款是开发商延期交房的主要赔偿依.
如果您的房子确实被延期交付了,请往下看。
计算赔偿天数
你起诉时,房屋交付了吗?这是第一个问题。
有以下两种情况需要区分。第一种是起诉时开发商已经交房或者在诉讼过程中开发商交房,即有明确的交房日期;第二种则是起诉时开发商尚未交房,且诉讼过程中也未交房,即尚不能判断准确的交房日期。
对于第一种情况,开发商应当赔偿天数的起始日是合同约定交房日的次日,终止日是实际交房之日。但是请注意,有时候购房合同中会约定一些交房时间延后的谅解条款,比如约定因政策管控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延迟交房,开发商免责,也可能双方签订过一系列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了交房日期,如有此类情况,买受人应当仔细计算具体的交房日期。
对于第二种情况,开发商应当赔偿天数的起始日是合同约定交房日的次日,但因为无法对实际的交房时间进行判断,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会根据判决作出的时间,酌定一个日期作为赔偿计算的终止日,比如交房日期应为2017年12月31日,因开发商延迟交房,人民法院在2021年1月1日作出判决,判决开发商赔偿买受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逾期交房违约金,法院酌定的这个日期,基本就是距离判决判决作出时较近的的某个整点时间。如果开发商在2021年1月1日之后交房,那么自2021年1月1日至实际交房之日的逾期交房违约金,买受人可以另行起诉要求赔偿。
需要强调一点,很多时候,开发商是以快递的形式通知买受人交房的,如果快递运单上买受人的电话、住址等信息都没错,是买受人自己因为和开发商置气拒收快递,那拒收日期就会被视为交房日期。
计算赔偿金额
正常情况下,购房合同中都有逾期交房违约金的约定,在法律实务中,又有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开发商和买受人都认可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标准,那按照违约金的标准赔偿。
第二种,开发商和买受人至少有一方不认可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认为标准过低或过高。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会以实际损失作为赔偿标准,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实际损失则是以同时期该房屋的租金进行计算。
举例子,交房日期应为2017年12月31日,因开发商延迟交房,人民法院在2021年1月1日作出判决,判决开发商赔偿买受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逾期交房违约金,怎么计算违约金赔偿金额?
预知后事,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