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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吊销执照,欠我的钱就不用还了吗?

发布者:柴峥律师|时间:2023年02月23日|分类:公司法 |527人看过


吊销和注销

公司被吊销执照,欠我的钱就不用还了吗?

不是!

    我们在查询企业状态的时候,有限责任公司,除正常状态以外,会发现有的企业状态显示吊销,而有的企业显示注销。吊销和注销有着本质的区别。

     通俗来说,企业的营业执照被吊销,是因为企业自己的问题遭到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后,企业只能进行清算而不能再进行任何经营。此时,企业的营业执照虽然没有了,但法人主体资格还在,如果你想对企业主张你的权利,还能去法院起诉。

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企业应当马上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后,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做注销处理,企业注销了,法人资格也随之丧失,你再起诉企业,就诉不了了。

 

除了企业自己,还能告谁?

按照正常程序,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立即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对清算事宜进行公告,如果企业还欠你钱,你按照清算组的通知,向清算组提供材料。但是在实践中,很多企业被吊销执照后,并没有按照要求成立清算组,企业被吊销执照几年甚至十几年后,仍然未进行清算。

如果是这种情况,除了告企业,还可以在告企业的同时告这个企业的股东,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一条规定,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应当由股东主持自行成立,清算组应当成立而没成立,自然不可能“按照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了。如果企业成立了清算组,但是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公告,清算组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这种诉讼,自己搞好搞吗?

首先你要了解,即使你知道了可以向企业和股东主张权利,也可能面临无法执行的巨大风险。企业可能没有财产了,企业的股东有可能有钱、有可能没钱、有可能能找到、有可能找不到。这就需要专业人士来对信息进行判断和寻找财产线索了,盲目起诉,最后可能血亏。

另一个重点是,凡是涉公司法领域的纠纷,在举证上都很复杂,因为商事的事实证明,需要更严密的证据逻辑。法庭看证据,商事审判真的不是用唠家常的方式查明事实。

自己搞,稍微有点儿不好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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