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蔬菜大棚征收》赢得高额补偿!
作者:尹利兵律师
【案情简介】
阜阳市地处黄淮海平原的南端、安徽省西北部,其交通便捷,四通八达。姜先生家正是位于阜阳市开发区的种植大户,家里承包了几十亩耕地在经营水果蔬菜的大棚种植。2011年,当地开发区管委会为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环境,把姜先生家处于城市规划区内的承包地纳入征收范围。然而,在与政府协商过程中,针对姜先生家的蔬菜大棚,双方就补偿问题多次协商未能达成协议。2012年2月28日深夜,正在谈判僵持阶段,姜先生家的钢架大棚被不明分子连夜用推土机推平。面对暴力征收,姜先生忍无可忍,最终决定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在经过仔细比较后,通过网络找到了北京知名征地拆迁律师团队的尹利兵律师来为自己的合法权益找个说法。
【维权纪要】
据姜先生介绍以及提供的照片资料显示,其原有砖混钢骨架温室大棚1座约360平米,5个冷棚1000多平米,另有土地10余亩,砖混住房一个约76平米,库房40平米,另有3亩地的水稻田和14头肥猪,其农业生产经营一条农,每年带来的经济效益也十分可观,是当地有名的科技示范户。蔬菜大棚和主房没有土地证,也没有相应的建房审批手续,现需要征用该如何赔付呢?
尹利兵律师通过将本案进行定性,认为开发区管委会和其他有关部门在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件和手续的情况下将姜先生的大棚直接进行强拆违法,但出于没有掌握切实的证据以及为了快速推进有关部门同姜先生进行协商的目的,尹律师并没有立即启动诉讼程序而是启动了违法行为查处申请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向公安部门提起申请对姜先生大棚蔬菜等私有财产破坏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强拆进行调查。同时,尹律师为了进一步向政府核实征地拆迁的政策依据和相关审批手续,也向相关政府部门递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很快,姜先生收到了当地政府的回复,答复中声称对于开发区相关的征地补偿安置都是按照《阜阳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来执行的。然而,尹律师仔细分析上述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发现当地政府并未按照上述办法规定的程序来实施。因此,尹律师决定借力打力,一方面要求阜阳市政府确认开发区管委会的征地程序违法,要求其规范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行为,维护集体土地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紧追公安机关的查处结果,并针对有关部门不予履行法定职责的不作为行为向复议机关提起了行政复议。
查处和复议程序的进行犹如一块大石再次压到了相关部门之上,有关部门难以抵挡两位律师展开的如此猛烈的维权攻势,于是通知委托人姜先生通过协商来解决拆迁补偿事宜。听到这一消息的姜先生非常开心,在尹律师的帮助之下,自己由原来一分钱也拿不到到现在有关部门开始主动要求同其协商拆迁补偿事宜,这样的结果让姜先生异常欣喜。最终通过律师再次发出律师建议函以及同有关部门积极沟通斡旋,委托人姜先生终于顺利的拿到了让其非常满意的拆迁补偿款,姜先生的拆迁维权之路圆满终结。
【律师说法】
在征地拆迁之中,特别是对于蔬菜大棚和养殖场所,相关部门为了减少拆迁补偿款的支付数额往往会采取认定被拆迁人的临时构建物和其他建筑物没有办理审批手续违反了法律规定而将其认定为违法建筑进而进行强拆拆除,严格来说这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就本案来说,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规定,姜先生的蔬菜种植大棚是不需要有关部门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而本案中的建设局却以此为由将姜先生的大棚予以强拆明显违反了规定,因而律师在有力的法律依据之下,通过巧妙方法使得姜先生获得了应有的拆迁补偿款。
尹利兵律师手机:18201066279,QQ:380344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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