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翟志军律师 时间:2022年05月18日 16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简介】原告与被告合作某加工项目,后因项目亏损等原因,双方协商决定终止该项目,并就解除合作一事,被告向原告出具了一张欠条。但是因被告原因该欠款迟迟不予支付。致使原告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王某向我方支付该欠款载明金额欠款。
【律师点评】基于现阶段社会大环境经济情况,建议对外投资时要谨慎稳妥考察投资项目。如项目合作过程中发生亏损、解散等事宜时,建议双方协商处理。如确定了解除合作的方案,那么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